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

新竹市

1683年台灣併入清朝版圖,竹塹歸諸羅縣管轄,始有漢人至此開墾。1723年竹塹改屬淡水廳;至1875年淡水廳分為淡水縣與新竹縣,竹塹改稱新竹並首度設縣。1895年台灣割讓予日本,本縣改隸台北縣為新竹支廳;1901年合併新竹、桃園廳為新竹州,下置8郡(包括今桃、竹、苗等地),州治設於新竹郡(今新竹市)。
1945年台灣脫離日本統治,同年成立新竹市政府,下設7區,包括現今新竹市及竹東、寶山等地;翌年,除省轄新竹市區外,就原新竹州疆域之新竹、桃園、中壢、苗栗等地改置8區,設置新竹縣政府,並遷移縣治於桃園。1950年因行政區域調整,將新竹縣區劃分為桃園、新竹、苗栗3縣,原省轄新竹市成為新竹縣縣治;1982年,新竹市與香山鄉合併升格為省轄市與該縣分治,並同時將縣治遷建竹北市,目前該縣共轄有1市3鎮9鄉。